山東環能
設計咨詢 EPC總承包 工程監理 等全過程專業服務機構
魯建城字[2016]6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城管(市政)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促進污泥的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現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重要性
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是評價污水處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隨著我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加快和運行效率的提高,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量也大幅度增長。污泥若得不到有效處理處置,將直接給地下水、土壤等帶來二次污染,成為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的嚴重威脅,同時也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目前,我省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工作普遍存在“重水輕泥”現象,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為目標,以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為重點,因地制宜,優化資源配置,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工作。
二、加快污泥處理處置基礎設施建設
2017年年底前,全省城市和縣城現有污泥處置設施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全部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2020年年底前,全省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其中設區城市達到90%以上。各地要按照要求將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納入當地城鎮污水處理“十三五”規劃并嚴格執行。需自行配套新建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其配套的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與污水處理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對已建成投運但尚未配套污泥規范化處置設施的污水處理廠,應盡快配套和完成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新建、改建和擴建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要保障資金投入,加快建設進度,早日投入運行。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須經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論證,并經試運行和環保驗收后方可正式投入運營,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和安全隱患。
三、科學選擇污泥處理處置工藝技術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要按照“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和“綠色、循環、低碳”的總體要求,立足我省污泥泥質、產量及分布等特點,堅持“因地制宜、技術多元、協同處置、循環利用”的原則,綜合考慮經濟可行、技術適用、工藝先進、形式多樣的污泥處理處置方式,優先考慮土地資源化利用、建材利用和焚燒發電等利用方式,衛生填埋作為過渡及應急處置方式。對境內或周邊建有垃圾焚燒廠、水泥廠、熱電廠的地區,可優先考慮采用焚燒技術處理處置污泥;對建有種植業、有機肥生產加工等農業產業化基地的區域,可優先考慮采用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方式處理處置污泥;對其他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考慮采用石灰穩定等成熟技術處理處置,實現污泥處理處置無害化。
四、做好污泥處理處置運行
城市污水處理廠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污泥處理和相關檢測,建立污泥處理處置臺帳制度,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確保污泥產生、運輸、處理量相符。污泥處理處置相關單位要建立完善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對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相關資料應保存5年以上,并定期將臺帳、報表、轉運聯單向當地住建部門、環保部門報告。污泥土地利用單位應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污泥衍生產品土地利用后的環境質量狀況變化進行評價。填埋場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泥質、填埋場地的水、氣、土壤等本底值和作業影響進行監測。污泥焚燒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性質、污泥量、排放廢氣、煙氣、爐渣、飛灰等進行監測。污泥綜合利用單位需對污泥衍生產品的性質和數量進行監測和記錄。
五、建立污泥處理處置經費機制
各地要加大污泥處理處置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吸引社會和民間資本投資建設運營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在核定和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時,將污泥處理處置的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建立污泥處理處置經費保障機制,統籌安排好污泥處理處置資金。利用“十三五”國家對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政策支持,做好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項目儲備,爭取中央和地方資金支持。積極利用省物價局出臺的污泥焚燒發電電價補貼政策,推進污泥焚燒處置。
六、加強污泥處理處置監管
各地要加強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及其運營的技術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相關技術培訓,確保設施建設進度、質量和運營效率,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廠加大技術改造力度,逐步提高污泥脫水率,從源頭上減少污泥的產生量。督促城市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風險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污泥處理處置應急預案。禁止污泥運輸單位、污泥處理處置單位接收無轉移聯單的污泥,污泥運輸應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沿途拋灑,更不得隨意傾倒。省里將適時組織對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督查,請各地抓緊對現有污泥堆放處理處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列出取締、整治項目名單,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掛牌和銷號制度,確保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安全運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9月26日
最新動態



